关于《西和县 2021 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第三标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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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西和县 2021 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第三标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西和县扶贫氧化锌选厂地处西和县卢河镇歇台村,距柳卢河镇约 13km, 距西和县 20km。该选矿厂占地 6230m2,日处理铅锌原矿 75 吨,企业于1995年建厂,2012 年正式关停。由于早年生产过程中环保意识淡薄,生产过程中的原矿、废渣以及废水未能做到“三防”保护,对地块及周边造成一定程度污染, 阻碍了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同时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目标健康构成威胁。

        由于早年生产过程中环保意识淡薄,生产过程中的原矿、废渣以及废水未能做到“三防”保护,对地块及周边造成一定程度污染,阻碍了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同时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目标健康构成威胁。

选矿厂关停后在厂区南侧围墙外遗留了部分选矿固废;生产车间、厂房、沉淀池等建构筑物原地闲置,车间内遗留大量选矿设备及电路等。

        截止目前整个厂区由围墙及大门圈拦,为无主地块,当地村民未使用该处地块

        二、调查结论

        1、水文、工程地质调查结论

        地块西高东低,地貌单元属于漾水河水系上游北岸 I 级阶地。主要为冲、 洪积成因造成的碎石土层和粉质黏土层组成。本次勘察查明,在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块地层自上而下依次分布着①杂填土、②角砾、②1 粉质黏土以及③板岩。通过本次勘察地表调查,地块内没有明显的泉点地表水出现。根据钻孔揭

露地层情况看,上部的①杂填土为弱透水层,②角砾层为强透水层、含水层。 角砾层中夹层②1粉质黏土层为弱透水层,弱含水层。③板岩的上部全风化层为含水层,下部强风化层为相对隔水层。

地块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下渗、河流侧向渗透及山体风化壳裂隙水的侧向补给。地下水为河谷潜水,主要赋存于②角砾层的孔隙中,地下水位埋深介0.76.6m,年水位变幅约 1.002.00m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取样检测数据,地块污染主要集中在沉淀池、粉磨及浮选车间以及地块南侧固废堆存区东侧土壤,其污染因子主要为重金属砷(As)和铅(Pb)。粉磨浮选车间主要为重金属砷(As)污染,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 Pi 1.8,属于轻度污染区域。粉磨浮选车间最大污染深度为 2 米,污染深度较浅。 沉淀池附近主要为重金属砷(As)和铅(Pb)污染,其中重金属砷最高浓度 127mg/kg,超出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60mg/kg2.12 倍,重金属铅最高浓度 9600mg/kg,超出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800mg/kg12 倍,最大污染深 2m,是该地块的重度污染区域。

        地块南侧固废堆存区附近土壤主要为重金属砷(As)和铅(Pb)污染,其中重金属砷最高浓度 256mg/kg,超出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60mg/kg4.27倍,重金属铅最高浓度 1030mg/kg,超出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800mg/kg1.29 倍,最大污染深度 5m,是该地块的重度污染区域。

地块外采集的土壤背景值点位及外围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未受到地块内 重金属污染。

本地块污染范围的确定主要采用加密布点法和空间加权反距离插值法相结 合的方法进行划定。根据每层土壤的不        同污染物超标范围,将各个污染物重合后取并集区域,得到污染面积为645.774m2,受污染土方量为1304.38m3

        3、地块内固废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相关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南侧围墙外空地有历史遗留废渣堆存,堆存面积 885.18m2,堆存厚度无历史考证资料,根据现场钻孔调查,废渣最大深度 5m,废渣顶部后期覆盖有杂填土。

本次调查共采集 100 个废渣样品进行固废鉴定,检测结论如下: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采集的共 100 个废渣样品中,所有样品的浸出液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表 1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因此可以判定地块南侧堆存的废渣不属于危险废物。

        采集的 100 个废渣样品中,XDZK-15 点位有 2 个废渣样品的总铅(Pb)浸出浓度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超标率 2%,最高检测浸出浓度为 2.90mg/L,超标倍数 2.9 倍。有 44个废渣样品的的总镉浸出浓度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超标率 44%,最高检测浓度为 0.316mg/L,超 标倍数 3.16 倍。

        因此,可以判定地块内废渣属于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在自然堆积条件下,长期堆存会对周边居民、地表环境以及地表水造成影响,因此需按照第 I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标准规范进行安全处置。 

        4、地表水污染调查结论

项目区附近的小西河上中下游断面水质监测指标中,出溶解氧外,其余指标 均未超出地表水类水质标准,所检测的污染因子 Pi <1,地块周边地表水质量较好,表明地块内污染物未对周边地表水产生明显的影响。

地块内沉淀池内污水,采集的水样出现除了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氮超标外,各类重金属元素均未超标。

        项目区中游河道底泥,重金属砷的检测浓度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但由于本地区背景值点位砷含量偏高(18.5-31.6mg/kg),因此其浓度偏高你能代表受本地块污染物污染。

        5、地下水污染调查结论

        根据地块内及地块下游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水质污染检测结果,除地块东 侧下游地下水耗氧量超标外,其地下水水质良好,各类重金属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地下水标准,所检测的污染因子 Pi <1,表明地下水未受到地块内污染物污染。

        三、调查建议

        地块历史上为采矿用地,目前未办理规划手续。本次调查显示地块局部区域受重金属铅、砷污染,其局部区域污染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污染范围可控。建议针对本地块污染特征结合土地未来利用规划,开展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地块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明确地块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若后续地块健康风险评估结果超过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建议针对本地块的污染情况和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修复技术方案。

        在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及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实施前,针对土 壤中关注污染物尤其是地块南侧围墙外的遗留的废渣堆以及污染土壤,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如设置专人对地块进行看管,设置围栏、标识标牌等进行物理隔离,进入地块污染区域需穿戴个人防护用具。同时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避免对地块进行开挖等大的扰动,以免造成污染扩散。

         四、地块信息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峪镇叶大村

        联系人:杨理

        联系电话:13909399009

 

 

2022年6月6日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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